提升专业化监督 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守护长三角“最美湖湾城”
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护航。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贴“生态保护引领区”发展要求,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理念,为武进打造长三角“最美湖湾城”提供检察“绿色方案”。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生态环境类案件线索难以发现、证据稍纵即逝,污染一旦形成,便很难在短期内恢复,且治理代价极大,赔偿义务人不愿积极配合生态修复……针对该类案件办理的普遍难题,该院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强化与生态环境、公安、渔政等相关部门协作对接,形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处理的工作机制,增强保护合力。既要打击,更要修复,该院会同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中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创新建立先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后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案模式,着力改变重打击犯罪、轻生态恢复的传统做法。在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锡溧漕河环境污染专案过程中,督促被告人缴纳950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和200万元危险废物处置费,解决了生态环境修复的燃眉之急。
提升专业化监督水平。该院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环境案件专业化办案小组,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小课堂、新老同志结对“传帮带”等措施,有效提高团队专业化水平。针对环境污染案件危害大、取证鉴定难等问题,坚持“精准出击”,提前介入环境污染案件的应急处置、鉴定评估、环境恢复等工作,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并将检察机关的侦查引导和技术支持延伸到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有力提升了案件侦办质效。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环资类案件105件,所办案件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强化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典型案例”。
促进社会化综合治理。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多年来,该院积极推进“守护碧水蓝天”专项行动,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案件,追查上下游、深挖利益链,加大打击力度,避免出现“漏网之鱼”,全力促成赔偿与修复“前置”,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实施修复的全程监督。对于损害明显、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联合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专家库,由专家出具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意见,大幅度削减鉴定费用。同时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检察+网格”优势,对涉污企业、渔民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掌握环境损害线索,跟踪生态修复落实情况,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