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掳走女子脱光衣服逼问银行卡 劫财扔外省
龙虎网讯 开车尾随单身女性,强行掳上汽车后,实施殴打并抢劫,脱光衣服后扔在路边,今年5月,湖北人李某与其表姐夫朱某,先后在湖北、泉州两地,实施抢劫3起,抢劫金额10多万元。昨日,李某、朱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丰泽检察院提起公诉。
掳走独行女抢钱 脱光衣服逼问
据检察官介绍,朱某40岁,李某30岁,朱某是李某的表姐夫,均为湖北人。朱某家经济不好,负债四五十万元。今年5月初,朱某驾驶自己的黑色比亚迪小车,套用了闽A的假车牌,和李某一起,从湖北来到泉州,伺机作案。
5月7日凌晨,朱某、李某开车来到泉州市区刺桐路田庵花苑小区附近,看到独自行走的李小姐,朱某将车驶近,李某从后座下来,拽着她的手臂,要拉上车。“干什么?”惊恐的李小姐顿时吓瘫坐到地上,随后不停地挣扎。接着,李某打了她一拳,朱某下车和李某一起把她抬上小车后座,然后驾车逃离。
在车上,李某逼李小姐把衣服全部脱掉,只剩内衣裤,然后用胶布和绳子把她捆住。抢走她身上携带的手表、白金镶钻戒指、玫瑰金戒指、玫瑰金项链及现金几百元,并逼问银行卡密码。李小姐在泉州一家KTV当客户经理,卡内有10多万元存款。
途经台商投资区,两嫌犯在ATM机取走了5000元,当晚开车逃到了江西。
闺蜜发现异样 调监控后报警
7日下午3时许,朱某在银行营业厅,取走李小姐卡内44000元。然后逼她打电话向朋友借钱,李小姐无奈,只好打电话给好友姚小姐,让姚小姐汇2万元到朱某指定的卡上。
姚小姐是李小姐的闺蜜。据姚小姐说,5月6日晚,闺蜜在她的租房聊天,一直到7日凌晨1时许,才从田庵花苑离开要返回自己的租房。早上6时24分,接到闺蜜的手机短信:“我出去玩了,过两天就回来,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10点多,又收到一条短信:“记得帮忙请假,没电了。”下午2点多,她在小区楼下却看到了闺蜜的车,觉得不对劲,到李小姐的租房一看,发现并没回来。
下午3点多,又接到李小姐的电话,说出去玩钱不够,要先借2万元。姚小姐觉得很可疑,跑到小区旁的总工会调监控,看到了闺蜜被人掳走的画面。怕闺蜜有闪失,她报警后,就往对方提供的卡上汇了2万元。
7日晚,朱某和李某把李小姐控制在江西一家酒店房间内,并先后将她卡上的5万元,及姚小姐汇入的2万元取走。
8日凌晨,他们开车一路向北,后将李小姐扔在路边,并威胁她不要报警。李小姐找他们要回了手机和200元路费,报警后才知道自己在湖北潜江市。
以招嫖名义 抢劫失足女
5月15日,丰泽警方在湖北将朱某抓获归案。22日,李某到丰泽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李某还交代,他们在4月28日凌晨,在湖北宜昌市一家提供色情服务的店里,以招嫖的名义,把失足女陈某诱骗上车,付了200元嫖资后,朱某在汽车后排与陈某发生性关系。随后,他们就在车上殴打、威胁陈某,抢走她的首饰、现金和银行卡。
4月30日晚上,他们开车来到湖北监利县容城镇,把在路上行走的王某诱骗上车,然后往江陵县普济镇方向逃跑。抢走她身上的现金3000余元,彩金项链一条、手机一部及一张储蓄卡。
据检察官介绍,朱某、李某共抢劫12万余元现金,首饰、手机、银行卡若干。他们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采用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蔡雅萍)
来源: 东南网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