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23.07.2015  20:28

  日前,苏州市司法局与苏州军分区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三项措施,加快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全面建成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属地原则,在当地驻军部队的团及其以上单位全面建成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各地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七月底前要全部挂牌成立,并做到有场所、有制度、有台账。截止目前,苏州建成各类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22个。
  二是努力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积极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原则,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充分利用“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通过“12348”热线电话、网上咨询等方式,提供便捷、优质的远程服务。积极开展进军营法律援助服务活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法律咨询等,解答涉及军人军属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努力建立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要求各地研究建立“线上加线下、定时加及时”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完善定期沟通、信息互通、重要情况会商报告等互动和协作机制,及时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运行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
  三是强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主体、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武部和驻地军队要给予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管理上所必要的物质支持,各市、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业务管理和指导。广泛宣传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