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局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5.12.2015 23:3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建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权力制度。列出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权力事项责任”等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将承接、自属、下放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结时限、审批对象、设定依据、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审核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责任处室、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在局网站予以公开,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坚决杜绝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标准等现象。三是强化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完善本部门窗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序、阳光透明。四是加强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将行政审批的信息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共享,作为行政审批机构和事中事后监管机构审批和监管过程中的依据,加大工作协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
(苏州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12.2015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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