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本网讯 昨天上午,省安监局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3千多起,死亡人数1千余人,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和建筑施工中,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下降13.41%和6.49%。其中二季度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7起,分别是泰州1起,苏州1起,靖江1起,宿迁2起,水上安全事故2起。上半年各重要阶段和节假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自靖江“4.22”火灾事故发生后,省安委会组织了7个巡查组对13个市开展专项巡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等专项整治。
据了解,从今年6月起至2018年底,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等,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这项工作以工矿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各项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
“一必须”是: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面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五到位”分别是:安全责任到位,企业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安全投入到位,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培训到位,企业对包括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企业要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张明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