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

22.07.2016  12:12

  7月13日,盐城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确定了主要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80%,达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作物的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98%、80%、90%、98%、70%、90%以上。 

  根据盐城市的实际,明确每年的发展目标:新增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1000台以上、新增乘坐式插秧机500台以上、新增烘干机650台以上;新增高效植保机650台以上,更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500台以上。 

  《实施意见》确立了三项推进原则:一是坚持示范创建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将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列入“十三五”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示范县创建。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和融合推进相结合。突出水稻机插、粮食烘干、高效植保机械发展重点,加强农机与农艺的深度融合和协同配套。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完善政府引导、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和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要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主推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大力推广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机插秧集成技术。二是主推稻秸秆还田(含犁耕翻还田)集成小麦精量播种技术。推广机械化精少量播种复式作业技术,提升小麦机(条)播水平。三是主推机械化田间管理技术。加大高地隙植保机械和先进适用的撒肥机等机具的推广力度,实现减药减肥目标。四是主推机械化烘干技术。鼓励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采用产地机械化烘干技术,建设粮食烘干基地,着力提升粮食机械化烘干能力。五是注重新型服务主体建设。到2020年,培育农机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的农机规模大户1500个,作业服务面积万亩以上的农机示范合作社500个。六是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从2016年开始,全市每年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15-20个以上,2017年开始,每年创建1-2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确保如期建成示范市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模式。把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列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认识。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整合农机项目资金,重点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示范县倾斜。市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中,对申报创建经考核验收,达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和示范县给予适当奖补。各县(市、区)政府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作。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推进合力。农业部门加强农机农艺结合,搞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财政部门安排好专项资金,提供资金保障;国土部门协助解决烘干设备、农机库、农机维修点等用地;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