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加快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粮食仓储流通条件,提高粮食流通效率是确保粮食敞开收购、安全储存、有效供给的前提,也是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将“米袋子”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泰州市加快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泰州市粮食部门不断加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投入,特别是2014年,全市投入1.2亿元,新建仓容4.3万吨,维修改造仓房143栋,维修仓容43.8万吨,所有项目于9月底全部竣工,并投入秋粮收购使用。维修改造后的粮库统一仓型标准、统一外部色彩、统一仓储标识,库容库貌焕然一新,既有效提升了粮食收储能力,又提升了粮库外在形象。截止2014年底,全市国有粮食收储库点共有84个(不含央企、省粮食集团所属企业,下同),总有效仓容128万吨。但是受条件限制,一些建仓时间长、未能纳入维修改造范围的仓容面貌未有根本改变,主要问题有:
1、有效仓容不足。“十三五”期间,随着人口的增长、高效现代农业的发展、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等,耕地总量将稳中有降,考虑到农业科技的进步因素,粮食生产将维持,粮食消费量将逐年增长,购销量将逐年提高。据我市正常年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夏粮收购量(剔除即购即销因素),再加上5月底粮食库存测算,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容规模在150万吨左右,目前有效仓容128万吨,满足不了需要。
2、仓房老化。全市128万吨有效仓容中有54万吨是98年以前建造的,占比达42.2%,这些仓房目前在用,随着时间推移,在“十三五”期间有部分需要拆除重建。
3、库点分散、规模偏小。全市除12个粮库仓容在2.5万吨以上,其余72个库点平均仓容0.6万吨。
4、仓储装备不够先进。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装备环流熏蒸系统仓容73.76万吨,占总有效仓容的比重为57.6%;装备粮情测控系统仓容85.19万吨,占总有效仓容的比重为为66.6%;低温准低温仓容量仅为50.23万吨,只占总有效仓容量的39.2%。
二、发展方向
1、建设规划符合发展实际。根据需求测算,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容总量在150万吨左右,目前有效仓容128万吨,考虑到“十三五”期间部分仓容达到使用年限或规划调整等造成缺口增加,到2020年,全市需新建扩建50万吨左右仓容,要根据测算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仓储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仓储设施符合发展要求。按省局要求,粮食物流(产业)园要求仓容规模在10万吨及以上,具备储备和经营功能,并能在产业上进行上下游延伸,收购前能够锁定粮源,收购后与加工、物流、线上线下交易等相连接,不断延长粮食产业链,保证粮食质量,提升粮食综合效益。中心库要求仓容规模在5万吨及以上,同时具备收购和储备功能,主要承担本地粮食储备和物流功能,在本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收储库兼具收纳和储备功能,仓容规模在2.5万吨及以上。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新建扩建粮库时,应结合本地区粮食生产、收购、仓储、流通等实际,参照上述标准规划建设。
3、现代化水平符合发展方向。我市国有粮食企业中有50家库点已建成数字粮库或收储可视化系统,下一步要积极做好数字粮库各个系统的综合应用,配合科研单位完成系统3.0版本的应用完善与收储可视化系统、市县平台、省局平台的互联互通。同时,推进数字粮库向智慧粮库升级,智慧粮库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方式,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精确采集粮食存储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实现高效、低成本和绿色生态的管理,选择条件较好的中心库先行试点。
三、发展推进措施
1、抓好规划布局。随着泰州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逐年提升,粮食生产区域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种粮大户比重日益加大,从方便农民售粮、改善储粮条件、提高流通速率多方考虑,有必要对全市粮食现有粮食收购仓储库点实施调整归并。规划将现有粮食收购仓储库点归并调整为64个,分别为2个粮食物流园区、4个中心粮库、58个收储库,规划库容总量150万吨左右。
2、加大设施建设力度。目前新建项目主要两部分:一个是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先期启动的第一批400亿斤(共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另一个是省财政支持的拆除新建项目,要组织各市(区)积极争取,做好申报工作,抓紧完备相关手续,获批后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3、大力推广科学储粮新技术。在全市粮食物流中心、中心库、收储库推广应用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微机测温、低温准低温“四合一”科学储粮技术。粮食物流中心和中心库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微机测温库房比重100%,低温准低温库房比重50%;收储库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测控系统库房比重100%、60%和80%,低温准低温库房比重30%。与此同时,积极推广以高大平房仓两侧檐墙固定风道为核心变革的横向通风、负压分体式横向谷冷通风、多介质环流防治储粮害虫(包括横向充氮气调、食品级惰性粉气溶胶防虫、磷化氢环流熏蒸)和粮情云平台多参数检测系统等“四合一”升级新技术。“四合一”升级新技术要在我市2015年新建粮库中先试先用,从设计开始就要介入,逐步提升科学储粮水平。
四、发展建议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重要农业基础设施抓紧建设,尽快建成与本地区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是事关粮食安全的大事,“粮食收储现代化水平”指标(4分)已纳入全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其中“粮食仓储水平”占1分,这是一个反映现代仓容占比、储粮技术应用等的指标,为了不失分拿高分,建议市县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制定推进方案,采取措施,促进粮食仓储水平提高。
2、地方支持,落实责任。“十二五”以来,省以上财政加大粮食仓库物流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安排了大量专项扶持资金,在2014年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中,全省共下达维修改造补助资金6.8亿元,定额补助粮库信息化6800多万元,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共占总投资的60.5%,各地地方财政也給予配套支持,财力状况好的市(区)地方财政全部配套。粮食仓储设施属于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应予积极扶持,建议本地市、市(区)人民政府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纳入大农业范畴,继续在农业补贴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项目补助,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举措。
3、结合改革,稳步推进。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省局确认的粮食仓储物流规划布局,加大存量资产调整处置力度,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加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7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改革方案、仓储布局,指导帮助力度部门科学制定存量资产处置方案,减免相关税费,最大限度地支持粮食部门通过资产兼并、出让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促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有序、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