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

22.10.2014  14:30

  

        9月28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就“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进行深入座谈,并于3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侃帧,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丁峰、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局长何平,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震强、祖耀升出席座谈会。

双方明确,将共同构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共管协同机制和定期通报、协商、会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增量递减、节约集约的要求,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及时发现和查处力度,积极引导和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运用好国家对控制性单体工程的先行用地政策,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可持续发展。

      为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工作,双方将在突出重点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及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等方面寻求突破。省国土资源厅以有限的用地计划重点保障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并将用地计划下达情况及时通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提高已安排用地计划的使用效率,抓紧梳理既往已经下达但尚未使用用地计划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并与省国土资源厅会商做好用地计划的调剂和统筹使用工作。

        结合国家每年下达江苏省用地计划的实际情况,今后江苏将鼓励省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省际连接线公路等申请国家立项,其他可以分段立项的则分段立项、可以分段报批的分段报批,合理划分省与地方的立项审批事权。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梳理可申请国家立项的项目,并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向交通运输部和国土资源部争取国家用地计划保障,共同提高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水平。(苏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