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全面推行兵役登记制 毕业生入伍退役考研加分

27.05.2015  00:21

我省拟全面推行兵役登记制度

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后考研可适当加分

龙虎网讯 江苏将全面推行兵役登记制度。今天,《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其中透露,江苏拟将推行兵役登记制度,适龄公民需按时履行兵役登记制度。

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适龄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市、区)兵役机关通知要求,进行兵役登记。承办兵役登记的单位将向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发放兵役证,并在兵役证上如实记载适龄公民应征、缓征、免征、不征、已征等情况。

大学生参军入伍将被保留学籍。《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到退役后二年。大学生士兵还将享受一系列优待政策。例如,从本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或者复学后,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并由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当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发给经济补助。此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按照规定适当加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对于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拒服兵役的单位和个人,《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举措。“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在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拒绝、逃避征集的”,存在这些行为的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刘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