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摔还他推?泰兴检察"亲历性"审查一故意伤害案

22.01.2016  12:12

  自己摔倒还是被推倒?泰兴检察“亲历性”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

  被害人摔断了牙齿,一个说是自己摔倒,一个说是被推倒,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谁在说谎?检察官亲临现场,分清了真伪。1月21日,经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飞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1月17日下午4点钟左右,王某与陈飞因收发快递发生争执,情急之下,王某转身跑向陈飞店里,陈飞紧跟其后推了一把,王某撞到了墙壁上,三颗牙齿齐齐断落。经鉴定,王某为轻伤。

  2015年10月10日,案件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陷入了沉思。这是一起看似简单的故意伤害案,证据却是疑点重重。

  冬日黄昏,天空下着毛毛雨。陈飞一直辩解是因为地面湿滑,王某自己摔倒的。但王某坚称,是因为陈飞推了一把,自己才会撞断了牙齿。

  现场的监控被墙壁挡住了视线,仅可以看到王某迅速摔倒,却看不到陈飞那个关键的“”的动作。证人赵某看到陈飞从背后推王某,但赵某是王某的邻居,会不会偏向王某呢?还有一个证人周某站在隔壁二层楼的阳台上,也看到陈飞推倒了王某。然而冬天的黄昏,天空还飘着雨,站在隔壁楼上真得能看得清吗?

  一个个疑团在检察官的脑海中盘旋,出于审慎的考虑,也为了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2015年11月30日下午4点钟左右,天空依旧飘着细雨,检察官来到了周某所站的位置,发现可以清楚地看到案发现场的情况,随后走到王某摔倒的地方,虽然当时下着雨,但由于屋檐遮挡,王某摔倒的地方并没有被淋湿,并且地面平坦。

  陈飞在撒谎。通过现场察看,检察官增加了内心的确信。在无可辩驳的铁证面前,再次审讯陈飞,陈飞慢慢地低下了头,承认自己推倒了王某。

  据泰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春美介绍,去年以来,该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注重从书面审查向“亲历性”审查转变,对重大命案特别是被告人翻供、案件事实、证据存在疑问的案件,要求承办人亲临现场进行复勘,确保证据的真实性。截至目前,已实行“亲历性”审查3次,起诉的案件均得到了法院的有罪判决。(印倩 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