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1.01.2015  06:04

  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江苏省环保厅交流发言摘登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作为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出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意见,颁布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定七大类46项监测指标,成立由两个“一把手”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以省委全委会形式进行专题部署,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进力度前所未有,财政投入前所未有。环保部门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主动作为,承担牵头重任,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重“”更重“

  作为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牵头部门,将职责定位为编制规划、分解任务、组织协调、政策研究、督查督政、评估考核6个方面,牵头不包办,领唱不独唱。一是抓合力促提升。每年以目标责任书形式,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市县、省相关部门,压力得到传递,合力日益增强。去年,苏南、苏中所有市县均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覆盖。省发改部门出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住建部门发布绿色建筑标准,交通部门颁布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实施配合环境执法的意见,物价部门制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临时电价政策,省高院成立资源环境审判庭。二是抓工程重落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轴,以控霾、治水、净土、增绿为重点,将重点工程与目标责任书同步下达、同步考核,联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共同督查、共同推进,防止责任挂“空挡”、任务“空心”化。2014年,省级财政用于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达99亿元,同比增长12%。三是抓评估点问题。在抓好生态文明指标体系监测的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从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代价和生态产品贡献3个方面11项指标,对省辖各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绿色评估”,帮助查问题、找差距、指方向。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绿评”报告,今年将扩大到全省所有县级市。四是抓示范搞引领。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35个。不少市县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施政承诺写入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江苏特别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省政府以1号文件下发国务院“大气十条”实施方案,出台改善空气质量的9项措施和强化落实的8项要求,一年之内“三道令牌”强化大气治理。全省燃煤电厂脱硝除尘、黄标车淘汰、小锅炉整治均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年度任务,大型燃煤机组提前实现脱硝全覆盖,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04%。

   二、推进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重“”更重“

  当前,生态红线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地位已经确立,对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纠偏”和“扶正”作用日益显现。一是力求“划得准”。出台《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十五大类779块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2.41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23%,做到应保尽保。二是确保“守得住”。制定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明确5个方面23项量化考核指标;制定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将补偿金额与红线区域面积、重要性和保护成效“三挂钩”,决不让保护者吃亏。三是做到“用得好”。省政府出台的新型城镇化、节约集约用地等一系列规划和意见,均主动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衔接,把严守生态红线作为重要原则。

   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更重“

  “十二五”以来,江苏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计划。环保部门以环境连片整治为载体,早动手,抓关键,打基础,“四两拨千斤”,充分发挥种子和杠杆作用。全省整治最好的848个“康居村”,均是从连片整治起步,由环保部门培育出来的典型。在新一轮“覆盖拉网”整治试点中,我们着力坚持四措并举:一是做好“一个规划”显特色。组织77个地区及省农垦集团编制5年整治规划,计划投入70亿元整治6150个村庄,注重体现水乡风情、山村风貌等村庄特色。二是完善“三个办法”保质量。完善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估3个办法,形成更加严谨系统、注重绩效的项目运作机制。三是把握“四个投向”打好底。资金集中投向污水处理、垃圾处置、水源保护、畜禽粪便利用等四大领域,多补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四是创建“四个统一”增长效。鼓励以县为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运营”模式,由政府成立专门机构或采取市场机制委托第三方治理,打包运营污水处理等设施,通过逐步开征污水处理费、财政补助、环保专项资金补贴等多种途径保障运营经费。

  下一步,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嘱托,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强化环保监管执法,推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