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检察院推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查机制

01.12.2014  19:09

  11月24日,吴江区检察院推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预指委)出台《苏州市吴江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查办法》,经区委办公室转发全区执行,这也标志着吴江已率先在苏州地区建立系统化预防督查机制,对进一步督促各预防职务犯罪主体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明确吴江区预指委领导全区预防职务犯罪督查工作,该区预指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督查组织工作由。开展督查活动设立督查组,督查组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区预指委成员单位组成。 

  根据规定,督查事项包括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情况、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履职及预防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等七项内容。 

  办法对可以督查和应当督查的范围也予以明确区分,规定对于各预防主体按照上级要求的专项预防项目、领导批示的重大预防项目、列入区重点工程的预防项目,可以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而对于预防职务犯罪主体单位在本年度发生职务犯罪的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举报反映较多职务犯罪问题的,应当进行督查。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两会上深刻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但是,区预指委在对各预防主体单位年度考评和开展的系列社会化预防工作中发现,各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现象仍较为突出,这一情况得到了该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区人大常委会范建坤主任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检察机关牵头开展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督查。 

  接下来,督查活动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措施,并听取被督查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相关意见。督察组将对发现的问题指名道姓、直陈厉害,及时将督查建议、整改意见反馈至被督查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预防督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