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五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工作时,要求江苏“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将“四个全面”并列提出,这还是第一次。由“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的自身建设规律认识的与时俱进和进一步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江苏改革开放较早、进程较快,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对党员、干部影响比较大,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前沿矛盾必然直接反映到党内来,这就要求我们在从严治党上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苏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从严治党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是,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并不意味着作风转变结束,而是进入到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在“建设新江苏”的新征程中,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断,以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要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在视察江苏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就从严管理干部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五个方面的要求,提出了“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等“六个严”。这些要求,是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南。我们要切实解决对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把从严治党贯穿于江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个方面,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度刚性,确保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必须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选人用人是干部工作的核心问题。“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委要全面贯彻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出以公心选人用人,下深功夫了解和识别干部,严把用人标准关、识别考察关、选人用人关、培养锻炼关,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要从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中反思选人用人的得失,匡正选人用人的风气,为好干部打开广阔成长空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要落实反腐败斗争“四个不”的刚性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反腐败斗争时,强调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腐败现象是附在党的肌体上的恶性肿瘤,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只能增不能减、“紧箍咒”只能紧不能松。在反腐败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有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把“四个不”的刚性要求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做到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要针对腐败问题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大惩治和预防的力度,使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等形形色色的腐败无处藏身,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本报评论员
原标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