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率先探索重大行政决策权力清单式管理
近年来,苏州市围绕严格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工作机制。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全面实现目录化管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前提,通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解决决策范围问题是苏州市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领域的一项重要探索。近年来,苏州市严格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纳入目录化管理。每年年初,由决策建议主体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要求,经层级审核、民主会商、市长签发等程序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明确所有纳入目录事项在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率先实现决策目录公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核的市级和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苏州市在全国率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理由依据、拟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案、决策进度等内容,通过决策信息的公开透明促进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工作的公正规范。
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维护机制。根据行政决策的自身运行规律和特点,苏州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依法依规不予以决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不适宜决策、临时增加的重大决策工作以及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环境等风险因素的若干情形,经审核确认后,通过门户网站实时动态维护和调整。
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市风险评估管理部门、政府法制部门、行政监察机关按照各自负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改、监察、财政、法制、风险评估管理等部门通过系统联合审核,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五是深入推行重大行政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发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系统采用模块化的设计理念,具体分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平台”、“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平台”和“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平台”三大子系统,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论证、监督等工作环节进行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已逐步形成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决策论证管理、决策监督管理、决策绩效考核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政府与部门两级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覆盖,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工作获第八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优秀实践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