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你的钱包 带一万元好处费来拿
02.02.2015 16:1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我捡到你的钱包
带一万元好处费来拿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也对物权有着相关的规定。不过近日,姑苏分局葑门派出所辖区却有一位拾金者公然向失主讨要高达一万元好处费,不由让人震惊。
21岁的安徽小伙小常今年来到了苏州打工。可没几天,人生地不熟的他便犯了一个“大马虎”——钱包丢了。这可急坏了小常,身份证、银行卡还有1000多元现金可都在里面啊。正当小常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陌生的电话打来,问他是不是掉了钱包并让其第二天到汽车南站去拿。小常又惊又喜,连声感谢,谁知对方的下一句话却像冷水一样泼灭了小常的激动:“到时别忘了带上1万元钱的好处费……”小常心想先见到人再说,就答应到:“太贵了,5000吧。”对方听后,有些犹豫又很快应了下来。到了第二天,小常礼貌地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一位在南站附近徘徊的大妈。结果大妈开口就问:“你钱带了吗?”见小常犹豫起来,大妈又两次将“好处费”“爽快”地降到了2000元和900元。还是觉得不能接受的小常遂拨打了110报警。民警随后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调解,小常最终同意给大妈300元作为保管费。大妈一开始还嫌少,颇不情愿地哭闹了许久,在民警的劝说和教育下,才“自认倒霉”地接受了。
在此警方倡导广大市民,如果捡拾到他人物品,请及时归还失主或交至社区或警方,无论是占有拾捡物品或以此要挟失主巨额的“好处费”,都是道德和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居鹏 韩小强
编辑: 王高峰、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2.02.2015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