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养殖基地油蛤遭近2000人哄抢 损失近20多万
大量群众哄抢
群众哄抢油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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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面失控
大量群众哄抢油蛤
又见哄抢,这次发生在惠安东岭镇海边。昨天下午,因受天文大潮影响,海边潮位退至罕见的低位。一私人承包、500亩的油蛤养殖地裸露,遭大量群众哄抢,场面失控。这块养殖地是养殖主、莆田人黄某向东岭镇西埔村村委会承包的,昨日,他并没有在泉州。
昨傍晚6点多,人群渐渐往岸上退,潮水逐渐上涨,但有些来得比较晚,没有捞到足够多油蛤的人,仍不愿意离开。惠安县公安局、海洋与渔业局、当地党委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都赶到现场,上岸的哄抢者被一一拍照取证。目前,惠安县多个主管部门已经召开紧急协调会,研究对策。
近2000人哄抢 涨潮仍不肯走
昨天下午5时,惠安东岭镇护海宫周边,已被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满了。民警目测有1000多部,加上很多是步行去的,人数接近2000人。不时见有人提着网兜和竹篮往岸上走,网兜和竹篮内,满是沾着淤泥的新鲜油蛤。
“下午3点多就来了,捞了10来斤吧”,一妇人一脸喜悦说,她住附近的彭城村,听别人说油蛤很肥美,便赶过来,忙活了1个多钟头,收获满满。该妇人说,她也知道那是私人承包的,但看到大家都过去了,“我不去,感觉亏了”。
沿滩涂走出去,沿路可见挖牡蛎、电九节虾的,离岸边四五百米处,人群大量聚集,男女老少,少说有上千人。他们有的半跪在滩涂上,有的半身都扎在淤泥中,毫不顾忌脏和危险,抓紧“抢收”。一大姐足足捞了两大网兜,心满意足往岸边走,“明天看一下,再来一趟。”
昨傍晚6点多,人群渐渐往岸上退,潮水也逐渐上涨,但有些来得比较晚,没有捞到足够多油蛤的人,仍不愿意离开。
损失约达20多万 哄抢者被拍照
记者从东岭边防派出所了解到,昨天下午3点左右,该所民警通过监控发现异常——沿海大通道护海宫路段的人流、车流量激增。赶至现场时,上千群众已下滩涂,场面失控。警方、海事部门、当地党委政府也派人到滩涂上对这些群众喊话,劝他们上岸,但人数众多,无人理睬。
东岭派出所、东岭边防派出所几乎出动全部警力维持秩序,但担心群众不敢上岸,继续逗留而发生危险,便将警力撤至护海宫的门口处,并对上岸后,有参与哄抢的群众拍照留证。
警方了解到,“其实这两天就陆续有人来挖了,只是前几天潮位没今天那么低,人数也相对少,两三天传播下来,昨天达到惊人的程度。”除了周边村民外,惠安崇武、山霞、涂寨也有不少人赶来,一传十、十传百,其中不乏外地、不熟悉水情的人陆续加入。一位渔民对记者说,海边人都懂,天文大潮时,海产品的品质是最好的。
经初步统计,被哄抢的油蛤在万斤以上,按照市场价15~20元每斤,损失少说也有20多万元。
今日,警方将加强对沿线进行设卡,严打该类哄抢行为,并对哄抢的群众依法严肃处理。记者了解到,对于如何处理昨日这些参与哄抢的群众,惠安县多个主管部门已经召开紧急协调会,研究相关对策。
独立韩秋
别以为法不责众
昨天傍晚,海边村民们手提肥美油蛤,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心满意足上岸。这一幕让人觉得特别刺眼。
我想起以前有一个《厕所鸡宴》的真实故事,说的是1997年6月,上海浦东一家超市开张,因顾客太多而发生了大规模的占便宜事件,以烧鸡为例,收银台上收到了200只烧鸡的销售款,但货架上消失了600只,这是由顾客在厕所里偷吃了,以及在商场边逛边吃造成的。
在网上搜哄抢,有上万条链接。一发生哄抢事件,素质问题就被摆上台面,遭口诛笔伐。事实上,文明的自觉性,需要一定的惩罚和防范手段来维系,世界上并不存在无条件的自觉和自我约束。
很多人以为“法不责众”,别人抢了自己没抢就是吃亏,反正也不用负责任。而实际上,关于哄抢行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都有明确规定。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说,如果找到哄抢人群中的带头者、组织者,如涉及的数额较大,或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此次哄抢油蛤的行为,民警已拍照取证,希望能严格执法,以儆效尤。
□新闻链接
哄抢事件屡见报端,就本报报道来说:
去年9月2日,晋江市区晋光路,一辆装有20多吨饮料的重型货车,拐弯处刹车致10多吨饮料撒落,遭路人哄抢。
去年6月13日,沈海高速泉州段一货车侧翻,所载鲍鱼散落路面,前来围观的附近村民趁火打劫,哄抢起鲍鱼。
去年4月17日,一辆载6000多件酸奶的货车,从广东运往泉州,路经漳州时,发生侧翻,一个小时内,2000多件酸奶被村民哄抢。面对指责,有人竟喊称“不抢是傻”。
同题报道:
受天文大潮影响,昨天下午惠安东岭海边退潮出现罕见低位,紧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附近村民发现一私人承包的油蛤养殖地裸露出来,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地,来自惠安东岭、涂寨、山霞、崇武、东桥、小岞、净峰等7个镇近2000名群众,陆续骑着摩托车赶到海边哄抢油蛤。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东岭镇政府党委机关干部、相关村委干部和东岭派出所、东岭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劝阻,但收效甚微。截至昨晚8时涨潮,哄抢群众才慢慢散去。
图片为视频截图
私人养殖的油蛤遭抢挖
从昨日下午3时许开始,因受天文大潮影响,退潮出现罕见低位,位于惠安东岭镇西埔村和彭城村海边的一私人承包的油蛤养殖地裸露出来,一场油蛤哄抢“大赛”随即在海边展开。
养殖地离岸边有1公里多,不断有群众骑着摩托车赶到海边,他们将车停在沙滩上,然后提着网兜和篮子,奔跑着赶到滩涂挖油蛤。前来抢挖油蛤的,有的还是一家子。
哄抢者来自周边七镇
哄抢一直持续到天黑,记者了解到,先是有当地村民发现裸露的油蛤养殖地,而后消息不胫而走,越传越远,前来哄抢的人也越来越多。
据悉,哄抢群众来自附近的东岭、涂寨、山霞、崇武、东桥、小岞、净峰等7个镇,约有2000人参与其中。
哄抢事件发生后,东岭镇党委机关干部、相关村委干部和东岭派出所、东岭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因为参与人数相当多,他们不断劝阻,但收效甚微,根本没人听。
截至昨晚8时许,海水涨潮,哄抢的群众才逐渐散去。
此前退潮也曾发生哄抢
该油蛤养殖地为私人向西埔村和彭城村委会承包,面积约500亩,此前遇到退潮水位较低时,也发生类似哄抢,但参与的人较少。
昨日,承包养殖的老板外出,现场只有雇来的工人,面对哄抢无能为力。目前哄抢造成的具体损失还无法确定。
【律师说法】
哄抢违法 勿存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
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倩雯表示,哄抢不仅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该罪只针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
“哄抢,侵权是肯定的,但是聚众哄抢,涉及的人太多,常常遭遇追责难的问题。”张律师表示,要遏制聚众哄抢,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哄抢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追查到底,彻底打消参与者的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并将处理结果和处罚结果公之于众,让群众知道哄抢不仅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参与哄抢就必须受到惩罚。
【相关报道】
惠安东岭海边退潮千人抢挖油蛤
泉州晚报社APP-泉州通7月3日讯(记者王金植) 昨日下午3时许,惠安县东岭镇附近海面退潮出现低位,一养殖基地的油蛤裸露出来,引起近两千人抢挖油蛤。
该养殖基地位于东岭镇西埔村和彭城村的海边,因受天文大潮影响,退潮出现低位,养殖的油蛤裸露出来。油蛤十分肥美,附近村民一传十十传百,引来东岭镇、崇武镇、山霞镇、涂寨镇、东桥镇、小公式镇、净峰镇等7个镇近两千人来抢挖。
考虑到这些人的安全,当地党委政府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前往劝阻,但效果甚微。直到昨晚8时多,海水涨潮,哄抢的群众才散去。
据介绍,事发时,承包养殖的老板不在泉州,只有雇的工人在场,具体损失多少暂无法确定。(记者 林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