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定损员做内应 多次制造车祸骗保60多万

12.06.2015  11:26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傅某等人先后作案26起,从保险公司骗取60多万。昨天,傅某等9人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在雨花台区法院受审。值得一提的是,9人中有4人是保险公司定损员,骗局屡次成功,与这些内应的帮忙有不小的关系。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9人分工制造事故骗保

  傅某是汽修厂的老板,2011年12月10日晚,他和两名同伙开着3辆轿车,在丁墙路故意制造3车相撞的事故,并到保险公司理赔,成功骗取2万余元。此后,傅某利用自己开汽修厂的便利,多次编造或制造类似的事故。从2011年12月至2014年3月间,傅某等9人编造或制造此类案件26起,骗取多家保险公司保险金共计60多万。

  2012年12月1日,傅某与同是开汽修厂的夏某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购买多辆二手车、私刻交警部门公章、购买大量不记名电话卡、假发票等。

  而其他几人,明知傅某从事诈骗或保险诈骗,仍然分工合作。其中,夏某负责修车,傅某修理厂的两名雇工帮忙撞车,或提供办理保险所需要的材料,朱某提供虚假交通事故认定材料。

   定损员用自己车做“道具

  另有4人是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他们做内应。张某就是其中一个,有3起事故,张某自己的车子也参与进来。

  2012 年10 月,张某买了辆福克斯二手车,他嫌车子比较旧,就跟傅某联系,对方称可以帮他搞好。张某估计,傅某是想用这车制造事故,来骗取保险金。但他仍然把车子以及自己的驾照、身份证等证件,都给了傅某。

  事后他得知,傅某骗了近4万元保险金,并给了他近1万元。后来,傅某又用他的车骗了两次,给了他大约8000元。后来因为这件事的影响,他还从保险公司辞职了。

   9人同庭受审当庭没有宣判

  保险公司发现不对劲报了案。昨天,在法庭上,9名被告人同庭受审,坐了两排。检方认为,他们涉嫌的罪名为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检方认定9人是共同犯罪,建议对傅某量刑10年半至13年半,张某量刑3至5年,其他人则1至9年不等,另外各处罚金。9名嫌疑人的律师为他们做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

  昨天法院当庭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