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方查处245件职务犯罪案 挽回损失1.2亿元
昨日,记者获悉,自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45件282人,占全市检察机关同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总人数的91.6%,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
推进相关行业系统治理
常州市检察机关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重点查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保持严肃惩治严重职务犯罪的势头,先后查处了金坛市政协原副主席、常州苏南土地示范管理中心原主任庄六孝,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孟建国,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仁华,天宁区政协原副主席张传兴等一批县处级干部受贿要案。
常州市检察机关还注意选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深入挖掘窝案串案。相继在矿产资源监管领域查办14件14人,在广电网络领域查办18件20人,在老小区改造工程领域查办7件7人,在征地拆迁领域查办23件29人,在医疗卫生领域查办9件10人。
重特大案件占较大比重
“群蛀”现象突出
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4件205人,其中10万—50万元的122件,占62.9%;50万—100万元的31件,占16%;100万元以上的23件,占11.9%。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1件77人,其中属于因渎职侵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43件,占总数的84.3%。如,溧阳市天目湖镇财政所会计吴亚东挪用公款案,造成国家损失1100余万元,大部分损失无法追回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查办的245件282人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中,属于窝串案的有188件216人,占76.6%。如,在金坛市教育系统查处窝串案4件4人,涉案人员包括分管采购的中学校长、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及书店经营人员等;在财政补贴领域查处窝串案7件7人,涉案人员包括市财政局、区农林局、村委会、农业企业的人员等。
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
检察机关注意通过查办案件,发现相关部门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取得较好效果。2013年以来,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86件,推动建立37项制度。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推出“12309常州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便民举措。在门户网站、官微、微信等新媒体上随时发布执法办案信息,主动公开有重大社会影响、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常检 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