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刑罚利剑,斩断有偿删帖产业链

23.05.2015  08:41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舒锐 

  近日,湖北省公安机关破获了该省首例“有偿删帖案”。目前已查明涉及全国22个省份,涉案人员近2000人,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和网络空间的“雾霾”,社会各界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反映强烈。从今年1月起,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效果显著。而本次公安机关破获湖北省首例“有偿删帖案”,应是专项整治工作的又一重大硕果。 

  从当地公安部门所公布出的案情来看,这个所谓“网络公关QQ群”,有组织、有分工、有“能耐”,形成了多群体参与、多删帖途径、涉嫌多重犯罪的非法产业链。QQ群中主要有三种角色:网络公关、删帖中介和管理员。网络公关一般为网络公关公司,负责搜集“悬赏”负面消息,下达删帖任务。删帖中介连接网络公关与管理员。管理员具体实施非法删帖,这部分人要么是网站管理人员、网络论坛版主,直接利用手中权限进行删帖;要么是掌握计算机技术的黑客,攻击、进入网站后台,进行删帖。 

  应该说,这条产业链上的每个人、每个环节都触法了,都应受到法律严惩。首先,网络公关公司及工作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罪。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如果删帖中介、管理员和网络公关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则将构成共同犯罪。 

  删帖中介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网站管理人员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黑客侵入网站后台,如果对多家网站的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的数据进行了删除、修改,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公关显然明知删帖只有这两种非法形式,因此也须承担共同犯罪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删帖中介明知对方为黑客,仍将删帖任务交其办理,也将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共犯。 

  据了解,公安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还遇到种种新的难题,如灰色资金通过支付宝交易,导致取证难。这就需要支付宝和一些网络搜索引擎公司等相关组织承担起法定协助责任与社会责任,为警方提供更有效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构建起严密的法网,以期挥刑罚利剑,斩断有偿删帖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