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进汽车挟持儿童索财犯抢劫罪 歹徒被判刑
04.03.2015 11:29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中新江苏网南京3月3日电 (张伊扬 朱晓颖)一男子利用家长打开汽车驾驶座车门的间隙,钻进车内挟持小孩,威胁家长索取钱财,这样的行为也构成抢劫罪。3日,江苏省太仓法院审结该案:男子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被责令退出抵赃款人民币2.8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14年10月31日晚至太仓市一店面门口,趁被害人陈某疏忽,窜入其驾驶的轿车内,并挟持后座上被害人陈某儿子,胁迫被害人陈某打电话让他人送来现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张某劫得钱款后下车逃离。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张某处扣押赃款人民币1925元,已发还给被害人陈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因此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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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5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