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受贿指导完善虚假材料 帮助套取扶贫款
“专业合作社为什么发救济?”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群众议论中发现线索,细查发现了猫腻。近日,桐柏县扶贫开发局一股长徐华林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6年2月中旬,桐柏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官在户固镇梁营村走访调查相关扶贫项目落实过程中,听到有群众讲:“专业合作社发化肥、发救济了。”
专业合作社为什么发救济?职业的敏感促使检察官一探究竟。有村民说,“村里实施了一个‘扶贫开发增收到户夏枯球种植项目’。其实项目并没有搞,合作社给群众发化肥只是个‘烟幕弹’罢了”。经缜密调查,该村的夏枯球种植扶贫项目报账材料上所显示的90余户贫困户竟然对该项目一无所知,个别农户仅领取了一两袋化肥,以为是上级发的救济。而且,项目报账资料中购买种子和化肥的36万元发票,大部分是虚假的。经进一步追查,发现本该购买种子和化肥的钱竟大部分落入村主任张某和合作社负责人金某手中。经讯问,张某、金某承认了骗取扶贫款的事实。
张某供述说,2013年为了发些“外财”,他专门到县扶贫开发局询问徐华林,得知需要先成立合作社才能有扶贫开发项目,便找到夏枯球种植户金某先期成立了“桐柏县赐福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表示事后给金某5万元。2014年两人便开始参照夏枯球种植扶贫文件要求制作假材料,伪造了营业执照、项目申报表等一系列材料,捏造购买16万元夏枯球种子的事实,虚开70吨化肥发票,向该县扶贫开发局申报夏枯球种植扶贫资金项目。
2015年7月的一天,张某为了让虚假的资料通过验收,向徐华林塞了5000元现金。拿到钱后,徐华林主动“指导”完善虚假材料,最终造假项目通过验收。张某交代说:“如果没有徐股长关照,我可能连验收关都过不去,更不用说‘大把捞外快’了!”
获知这些情况后,桐柏县检察院侦查员在副检察长李峰的指挥下,没有打草惊蛇,而是秘密初查,主要围绕徐华林经办的签字项目进行筛选取证,查实另外三个增收到户项目也套取了国家扶贫款;项目负责人都有向徐华林行贿的行为。
徐华林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固定证据后,该院检察长曾军决定收网,2016年3月19日徐华林被刑事拘留。
徐华林曾从事刑事侦查办案工作长达7年,熟悉刑事侦查和法律规定。到案后,徐华林大打“太极”。但在扎实、全面的证据面前,徐华林的心理防线逐步被突破,态度从开始的“拿出证据来我就认”转变成“我愿意争取从轻处理”,并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一起贪污事实。
经查,徐华林因涉嫌滥用职权使国家损失105.02万元,受贿6.55万元,贪污12.3万元。近日,桐柏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因徐华林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万余元。
同时,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从徐华林案中发现的2条诈骗犯罪线索。2016 年10月25日,骗取扶贫资金的张某等6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桐柏县法院判处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
在查办徐华林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该院注重犯罪预防,促使完善机制,堵塞扶贫漏洞。主动与县纪委、财政局、扶贫开发局等单位协商,共同制定了《桐柏县扶贫开发赃款归库重置扶贫意见》,对立案的由检察院追赃,移交、移送案件的建议受案单位追赃,追回的赃款全部归入国库,重置后仍用于扶贫,确保扶贫户的利益不受案件影响。目前,桐柏县共追回扶贫赃款180万余元。
此外,该院还撰写了《桐柏县涉农扶贫项目分配实施验收提款环节中存在五大漏洞应重视》的报告,报请县委,县委批示要求涉农扶贫相关单位、乡镇政府认真组织学习,自查自纠,建立相应制度,堵塞精准扶贫漏洞。(汪宇堂 周闻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