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财政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18.05.2015  10:53

   省财政大力推进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为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效落实国家和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政策,扎实推动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3月10日,省财政厅召开2015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会。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以及省财政厅有关处室等近280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部署了2015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任务。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沈益峰到会讲话,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理解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努力提升责任意识,确保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实施。省体育局作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交流发言,省政府采购中心介绍了政府购买服务操作办法。经省财政厅与有关厅局研究确定,2015年省级政府服务重点项目为61个,预算金额21.41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61%、29%。

   扬州财政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决策部署,扬州市财政按照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的目标要求,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全力做好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将预算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的规划、课题、会展等通用服务项目全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范围。二是确定2015年市本级购买服务较大项目18个以上,金额超过往年,涵盖基本公共服务、公益社会服务、行业事务管理、政府履职事务等,与上年相比项目数增长30%,金额增长30%。三是对应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业务处室在下达资金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做到应采尽采,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宿迁市财政局四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宿迁市财政局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是制定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正面清单”。该市财政局结合预算安排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并发布了2015年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正面清单”,共涉及35个购买主体单位,22个购买服务领域,51个重点项目,预算金额15639.5万元。二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考核任务。要求各区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其中,宿豫区、宿城区要完成不少于8个重点项目;湖滨新区、洋河新区、经济开发区完成不少于5个重点项目。三是狠抓重点项目落实。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的通知》(宿财购〔2015〕4号),要求各购买主体集中精力抓好项目推进,以项目为抓手,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多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实行重点项目月报制度。各购买主体每月28日前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实施进度表》并报市财政局汇总。

   金湖县四举措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日,金湖县从规范采购流程、创新采购形式入手,四举措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和本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该县财政部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夯实基础。

  二是设立专项资金。设立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购买民生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促进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得以有效履行。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程序管理。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程序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从源头上明确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项目的范围,促进和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

      四是开展绩效评价。积极探索对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