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狂欢持续发酵可能诱发更多网络诈骗案件

06.12.2016  22:40
  “12.8”唯品会、淘宝“双12”购物狂欢节是指12月8日唯品会周年庆、每年的12月12日淘宝亲亲节,由天猫、京东、苏宁易购为代表的大型电子商务网站,为提高销售额度而进行的全国范围内最大规模的商业打折促销活动。这场活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犯罪手法不断变化、更新,花样百出、大肆敛财、防不胜防。自淘宝“双11”优惠网购活动开始至今,南京市发生有关网购的诈骗案件106起,共计损失60余万元。犯罪分子多以购物退款刷二维码、购物后好评可以返现等理由进行诈骗。目前,“12.8”唯品会周年庆、淘宝“双12”即将到来,希望各地公安机关引地重视,提前做好防范,防止此类案件继续蔓延发展。 一、发案情况 1、2016年11月21日,受害人沈某接到陌生号码的来电,对方自称是天猫客服,称其在网上购买的物品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发货,需办理退款手续并附上退款链接,受害人信以为真,点击链接,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及密码,后受害人手机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5000元信息,发觉被骗。 2、2016年11月12日,张某在淘宝网站看中一件棉袄,“双11“的秒杀价格是599元,张某拍下不久,店家就联系了张某,称商品已经被秒杀完,可能是系统原因,没有及时反馈出商品下架的信息,现在需要张某办理退款,张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办理退款手续,对方随即发来一个标注为退款的二维码,张某扫描后填写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随后即发现自己银行卡被扣了1200元。 3、2016年11月10日,刘某在淘宝网上看见一家店铺在原有的优惠基础上,还有满500返100红包的优惠活动,于是刘某购买了一件1099元的大衣,付款结束后她联系了店家,店家说要好评后才给返现。刘某点击领取红包的链接用手机识别二维码后,并没有收到返现的钱,反而收到了银行的短信,显示又消费了800元,这才意识到被骗。 二、案件分析 1、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2月8日、12月12日前后半个月左右。 2、作案手段:嫌疑人通过淘宝网站非法获取受害人的准确个人信息,伪装成真实“淘宝卖家”骗取受害人信任,以帮助受害人退款、返现拿红包等手段要求受害人扫二维码实施转账诈骗,付款方式大都采用支付宝或网银转账,一旦得手后,立即将受害人拉黑,迅速消失,难寻踪迹。 3、作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大都采用异地作案,异地取款,不会直接和受害人进行接触,结伙作案,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4、作案目标:淘宝店主及网络购物用户,近几年扩展到手机微商及微信购物的手机用户,针对性很强。 5、作案特点:该类手段是在原网上购物诈骗上的升级版,另外此类诈骗通过准确的掌握受害人信息,可以骗取受害人充分信任,迷惑性极强。 三、打防建议 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1、购物要选择正规网站,不要随意进入陌生的网站。2、不要随意接听和拨打陌生电话,不要轻信任何借口的付款操作,例如扫码退款、充值返利等。3、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过来的网址链接、淘宝店铺或二维码,付款时最好使用支付宝等一定规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4、购物时要注意店铺口碑和关注度,并参考其他买家评价,关注交易细节,防止受骗。5、经常更新自己的密码,切记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账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告诉任何人。6、在网购狂欢节期间不要贪图便宜、不要只看眼前利益、不要盲目购物,要摆正心态正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