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重拳打击依法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中新江苏网南京4月24日电 (记者 崔佳明)在第十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4年扬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同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当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沈红在发布会上介绍了2014年度扬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
沈红说,扬州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0件,其中民事案件279件、刑事案件38件、行政案件3件。
2014年扬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显示,2014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8件、刑事案件35件、行政案件3件。新收民事案件中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三大传统的知识产权案件仍占主导地位,其中商标权纠纷案件93件,占比39.1%;著作权纠纷案件100件,占比42%;专利权纠纷案件33件,占比13.9%;知识产权合同类案件5件,占比2%;不正当竞争案件、互联网域名等其他类型案件7件,占比2.9%。
今天扬州对外公布的2014年扬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民事案件6件、刑事案件4件。沈红通报了案例的主要内容,她说,本次公布的民事案例从坚决遏制恶意傍名牌的侵权行为、清晰界定具有历史文化渊源的名称与商标之间的权利界限、清晰界定具有历史文化渊源的名称与商标之间的权利界限等三个方面体现了司法裁判的尺度和价值取向。
对于公布的刑事典型案例。沈红说,案例涉及食品、服装、化妆品、电子产品等领域,依法打击一批仿冒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被假冒的品牌包括金士顿、周黑鸭、阿迪达斯、耐克、雅诗兰黛等众多知名品牌,其中金士顿案值高达1200万元,被告人李某在本市秋雨路、淮海路经营的“周黑鸭”熟食产品一年销售金额就达140万元。
“这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是威胁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沈红表示,我们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注意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有效惩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体现了司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利益的决心和力度。(完)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