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鼓励招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职工
11.08.2016 18:08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该省将组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愿望的企业失业和转岗职工都能及时接受适应需求的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
《通知》指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期间,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鼓励各类企业新招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50%的额度,给予用工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通知》明确,对转移到新岗位但无技能的职工,普遍开展定向初、中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掌握一定技能但尚不能满足新岗位需求的职工,重点进行中、高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培训后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的,按规定给予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且补贴项目放宽到所有职业资格工种。
同时,江苏省鼓励企业转岗职工参加技工院校弹性学制教育,取得毕业证书和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后给予培训费减免。(肖姗 吴兴)
编辑:盛捷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11.08.2016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