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16.04.2015  13:29
  (1)扩大旅游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农房农业设施等所有权或使用权抵押贷款。(2)扩大应收账款、存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流动资产或无形资产质押贷款。(3)推行互联互保、信用担保等贷款模式,拓宽担保方式,建立还贷周转金,切实缓解企业短期还贷资金困难。(4)支持企业上市或发债,对上市成功企业奖励50万元,对发行债券融资成功企业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力争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65%以上,年均增速12%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5%以上,年均增速达到12%以上。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10亿元企业各2户,民营经济税收贡献比例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