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8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2案入选

03.03.2015  18:54

  新华报业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8起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江苏法院共有两起案例入选,包括连云港特大贩婴案和徐州睢宁性奴案。

  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马守庆和同伙从云南省元江县等地收买儿童,再贩卖至连云港、山东省临沂市等地。其中马守庆作案27起,参与拐卖儿童37人。连云港中院经审理认为,马守庆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马守庆参与拐卖儿童37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系主犯,遂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马守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罪犯马守庆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去年5月,睢宁性奴案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全国关注。因为妻子不能生育,2013年6月,王尔民以1万元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杨某收买回家。为防止杨某逃跑,王尔民将杨某关在家中杂物间。期间,王尔民多次与杨某发生性关系。同年7月12日,杨某被公安机关解救。睢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王尔民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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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