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2016年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渔民减船转产)

20.12.2016  11:03

关于下达2016年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渔民减船转产)的通知

苏财农〔2016〕161号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渔民减船转产)的通知》(财农〔2016〕169号),经商省海洋与渔业局,现将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渔民减船转产)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各有关市、县要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2016年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渔民减船转产)资金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