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发区检察院:拆穿开发商炮制假按揭引发的虚假诉讼
2016年底,江苏省扬州开发区法院采纳开发区检察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决定再审2014年的3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3件陈年旧案,法院为何要再次审理?事情还得从扬州商人王某的困惑说起。
王某在与合作对象生意往来过程中,对方为了解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王某因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判决败诉且未履行,被法院纳入到失信人“黑名单”。得知这一情况后,合作对象决定放弃合作,导致王某遭遇巨大损失。
王某思前想后,自己从来没有和他人打过官司,又何来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他立即前往扬州开发区法院了解情况。经过阅卷,他发现竟然有一张署有自己姓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律师代理其参加与扬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但问题是,他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委托过律师打过官司。王某认为,一定是有人冒用自己的姓名打了一场“假官司”。此后,他多次前往扬州中院、开发区法院进行举报,后又向扬州开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此案。
王某来访时,该案尚未经过申请法院再审,而且王某也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案涉嫌虚假诉讼,但开发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干警认为,该案确实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因此果断依职权予以立案。
开发区检察院在制订了详细的调查方案后,立即组织了民行和自侦部门干警前往扬州槐泗镇寻找涉案的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陈某,经过连续几日的蹲守,终于将陈某带至检察院协助调查。而此时另一边也传来捷报,贷款银行的涉案信贷员杨某也被办案人员带至检察院配合调查。经过数小时斗智斗勇,陈某和杨某承认了他们通过虚假购房合同、虚假按揭贷款合同等套取资金以及通过虚假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代为应诉等形式进行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
经过深入挖掘,办案人员发现陈某采用同样手法实施了其他5起虚假诉讼。检察人员立即前往法院调取涉案的全部案件卷宗材料。同时为进一步补强证据,检察人员又对某置业有限公司会计刘某以及案件涉及的原被告方代理律师杨某和高某进行了调查。其后,刘某承认了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伪造首付款凭证和冒用他人名义的方式签订多份虚假按揭贷款合同,从中套取资金;原被告代理律师也承认,这些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当事人当面签字,都是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拿来的;而原告银行方面的代理律师则称,陈某曾经找过他,承诺被冒用人名下的贷款由他来偿还,法院庭审就是走个过场。
经过开发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日夜调查,这些“假官司”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起来: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陈某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冒用他人名义与自己的公司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在银行信贷员的配合下再签订虚假按揭贷款合同。之后,该置业有限公司再以被冒名人的名义按期向银行还贷,哪知后来贷款难以偿还导致逾期,银行就向法院起诉被冒名人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但陈某怕事情败露,再次冒用王某的名义向律所出具虚假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代理该案件,而受害人王某一直被蒙在鼓里。
法院基于陈某炮制的这些虚假购房合同、虚假按揭贷款合同和虚假授权委托书作出了错误的民事判决。开发区检察院在查明真相后,随即向开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开发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决定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