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抽查:电商平台珠宝玉石超四成不合格
中新网南京3月10日电 (许纲 朱晓颖)“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10日,江苏省质监局公布对该省珠宝玉石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的118批次玉石产品合格率79.7%,超两成不合格;电商(网络、电视购物)共抽查42批次,合格率59.5%,超四成不合格。
此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珠宝首饰产品质量检验站、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共抽查该省99家企业生产、销售标识为“翡翠”、“和田玉”等产品118批次。
就合格率结果来看,生产企业均合格,实体店(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合格率为89.4%,旅游景点、宾馆合格率为80.8%,电商(网络、电视购物)最低,合格率仅有59.5%。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9批次产品以假充真,7批次产品以次充好,8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
一些商家用大量品质低劣的石英岩、大理石假冒天然翡翠、和田玉(图1及图2),或用绿色、白色玻璃假冒天然翡翠、和田玉(图3及图4)。
还有一些卖家用劣质翡翠经漂白、充填或染色后冒充高档天然翡翠(图5),有的用劣质石英岩经染色后冒充高档天然石英岩(图6)。
抽查人员还发现,有的商家不按标准规定以珠宝玉石基本名称为其命名,而以产地命名,消费者无从知悉销售的珠宝玉石究竟为何物。如标称为“阿富汗玉镯子”,以产地国名标识玉石名称,经鉴定实为大理石。
还有一些卖家用明令禁止的珠宝玉石名称标识方法、以多个珠宝玉石标识一种玉石名称。如“翡翠碧玉原石”,无法让人明白销售的产品是“翡翠”还是“碧玉”,经鉴定实为玻璃。
珠宝玉石名称标识前后不一的情况,在网络电商销售渠道较为常见。如网页主名“阿富汗玉镯子”、“阿富汗白玉”,材质说明“碳酸盐质玉”,标签名称“天然玉石手镯”,发票名称“阿富汗手镯”,合格证名称“方解石玉”。
广告宣传也有很多陷阱:销售方使用毫不相干的其它珠宝玉石名称、专用评价术语修饰所售产品;部分网络电商在介绍低档产品时,故意含混、淡化售品的真实属性,却高调介绍高档产品的使用养护方法;部分网络电商宣传图片经过PS处理或取向拍照,与实际产品相差悬殊;部分宾馆、网络电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与所售产品实物照片和重量不一致,甚至伪造质检机构证书。
专家建议,消费者应从持久、主流的销售渠道选购珠宝玉石产品,景点、宾馆、网店的珠宝玉石,慎选。对于严重背离市场平均价格的玉石产品,谨选。消费者还应查验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产品的一致性。(完)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