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海陵司法网络平台全覆盖更高效
□本报通讯员 纪 竟 本报记者 施为飞
“当事人骗取农民信任要租地植树结果变成建造厂房,村民找谁说事?”3月18日,泰州市海陵司法行政微博收到这样一条在线咨询。
微博管理员回复:“您好,这种情况首先要了解村民是否与租赁人签订了相关合同?建造厂房是否有合法手续?如果没有,建议向相关部门举报。”
类似的咨询在海陵司法行政微博、微信还有很多。每天查看、回复网友留言咨询已成为司法局办公室人员工作“新常态”。
统计显示,海陵司法行政微博自开通以来共发布微博3010条,年均博文阅读数超过20万人次,互动数3000多人次,打造了海陵法治文化自助游、稻河普法、法治微话、法律名言等经典版块。微博、微信已经成为海陵区司法局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平台。
2014年以来,海陵区司法局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结合海陵“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运行实际,将原有的“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你好,这里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用海陵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直接拨打“12348”,根据语音提示选择海陵专线,就会有专业人员根据来电需求,细心解答有关法律实体和法律程序问题,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协调相关机构依法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当然,每一位网友也可以打开海陵区司法行政网,点击“法律咨询”栏目,享受“12348”网络法律服务专线服务。或是进入海陵区司法局官方微博,通过在线留言、私信等形式,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服务答复和帮助。
融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矫正安帮等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于一体,新平台“一揽子”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实现了电话、手机终端、微信微博和政务网站的互联互通,将司法行政为民服务职能,向前推进一大步。
“在当前提倡‘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海陵区司法局将围绕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这一目标,以打造‘互联网+司法行政’平台为重点,努力形成线上线下、虚拟实体融合发展的服务新格局,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便捷化、人性化。”海陵区司法局局长明和平说,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大力发展“互联网+”这一新业态,才能真正提高服务效能,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
据了解,在建成海陵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及律师海陵网、法润海陵等3个网站(子网站)的基础上,海陵区司法局进一步开设了海陵司法、海陵法援、海陵公证等18个政务微博,开通了海陵在线法援、海陵领导干部学法2个微信平台,设立了海陵QQ调解室,开发了海陵普法手机APP,开辟了网上调解、在线咨询等服务模块,全区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与互联网的捆绑融合更加紧密,通过互联网、手机终端平台寻求法律服务的群众人数呈几何级增长。
近年来,海陵区司法局领导班子越来越清楚互联网技术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应用系统全面覆盖,实现了局机关各科室、3个中心、9个司法所内网专线全线贯通、运行正常、高效运转的良好局面。
为实现信息管理安全规范到位,该局信息办专门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定人定机、专网专用,人人签订保密协议,组织保密知识培训,定期对网站及相关应用系统账户、口令等进行检查,加强内外网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现象。
“信息安全,尤其是政府信息安全对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网络安全相对脆弱的大背景下,我们更要从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四个环节充分认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标准、制度化、现代化运作。”明和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