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江苏率先推出“红头文件”公众评价系统
昨日下午,在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上,6位法律专家对一批“红头文件”进行逐一“挑刺”,并发表了精彩的意见。值得一提的是,省法制办在全国率先推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众评价系统”,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评价,成为江苏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亮点。
以往,通过“红头文件”形式违法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点评中,专家也发现了不少类似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注意到,《南京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出,集中消毒单位需要到卫生部门备案,未备案逾期也不改正的,处以500至2000元的处罚。王腊生告诉记者,依据相关规定,凡是事后备案性的法规,不能设立罚款等行政处罚。“备案本身的目的是告知,方便事后监督,而这种处罚实质上是把一种备案制度变成行政许可,应当予以纠正。”
婴儿奶粉问题一直很受关注。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学贤点评说,《江苏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将婴幼儿乳粉的监管级别从食品标准上升到了更为严格的药品标准,以及增设从业人员的资质许可等规定,更多来源于药品监管的内容,合法性可能受到质疑。
将今年全省报备的所有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类“红头文件”进行集中点评,这在我省还是首次。负责点评的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也发现了多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嫌违法。“一些文件总喜欢用‘擅自’,那么不‘擅自’是否就不用管?”刘小冰点评时坦言,“擅自”滥用的背后,给政府权力扩张提供了机会。
专家年度点评规范性文件已经连续进行了6年,是江苏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一个重要形式。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15位省特邀执法监督员也首次受邀参加此次点评。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陆广文告诉记者,“首次邀请省监督员扩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也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公开性、权威性。”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透露,江苏已经在全国率先推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众评价系统”,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评价。截至目前,已上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6件,社会公众点击率累计达1967人次,并有22人对其中8件文件进行了专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