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2018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

08.02.2018  17:15

      日前,省厅下发文件专题部署2018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文件要求,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九城市对已批准用地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抓紧组织实施征地和供地,切实提高供地率和使用率;合理核定201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存量用地供应占比。文件明确,于2018年3月10日前,在此基础上完成城市建设用地的申报工作。(厅耕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