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老兵将获生活补助金 江苏9月份之前发放到位
记者11日从民政部门获悉,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决定,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我省将根据中央和民政部要求,制定发放细则,确定发放标准,配套补助资金,确保9月份之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并对抗战老兵进行普遍的走访慰问。
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具体发放对象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据省民政厅优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目前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中,属于民政部门保障对象的共有6608人。其中,抗战时期及之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3056人,残疾军人3421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人员131人。在中央财政对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省民政厅将协调相关部门向我省健在的抗战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民政干休所的军队离休人员等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补助,并要求各地组织对健在的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进行普遍的走访慰问。今年我省还安排80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活动,安排6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巡诊活动。重点安排健在的抗战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
此外,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正在摸底调查南京籍国民党抗战老兵的人数和基本情况。南京市是我省最先启动调查摸底的城市。在南京一些关爱抗战老兵的社会组织帮助下,已初步确认70多位救助对象。他们大多已八九十岁高龄,年纪最大的已超过100岁。调查发现,一些国民党抗战老兵年事已高,生活困难,急需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救助。
南京拟定的救助计划是,对生活在该市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救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今年的标准是每月218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生活困难救助金每月定期转入指定账户中。
据了解,目前省级层面尚未出台按月补助抗战老兵的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但可优先享受国家相关的福利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