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投靠契”无法过户 八旬老人状告房管局

16.02.2015  14:37

  拿了“投靠契”无法过户房屋

  八旬老人状告房管局

  中国江苏网2月16日讯 30多年前,市民朱大爷与无子嗣的叔叔婶婶签了“投靠契”,约定由他照料叔叔婶婶并养老送终,叔叔婶婶名下的3间房归他所有。

  朱大爷按约行事。世事变迁,这3间房于10多年前被拆迁,叔叔婶婶也相继过世,朱大爷想给拆迁安置的房子办过户,他自以为水到渠成的事却屡屡碰壁,无奈之下,他将市房管局告上法庭。

  2月13日,该案在新北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市房管局当庭表示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朱大爷则当庭撤诉。

   34年前的“投靠契”,无法办理继承过户

  朱大爷今年80岁,家住新北区盘龙苑。朱大爷的叔叔婶婶未生育子女,1981年,在当地村委等多方见证下,双方签订了一份“投靠契”,约定由朱大爷负责照料叔叔婶婶,作为回报,叔叔婶婶名下的3间房归朱大爷所有。

  几年后,叔叔去世。2003年,3间房拆迁,安置了一套房,拆迁协议上,该房在婶婶名下。2005年,婶婶去世。但该安置房直到去年才能办理房产证。

  因为有1981年的那份“投靠契”,朱大爷觉得,办理房产证应该是件简单的事。可房管部门却告诉他,投靠契没有经过公证,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朱大爷只好又去公证部门,却被告知因为其婶婶已去世,无法做继承公证。跑了好几个部门,房子始终不能过户。无奈之下,朱大爷只好诉到新北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