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在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第三方企业信用报告的相关制度

08.12.2014  18:28

  日前,淮安市信用办、市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在机电设备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淮安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报告暂行办法》、《淮安市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4年版)》等系列文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机电设备招投标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文件明确,自2014 年12月25日起,企业在参与淮安市政府投资或由国有控股投资的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时,使用第三方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企业信用报告由在省、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的前提下制作。企业信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潜力、公共信用监管记录、招投标监管信息等,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在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企业信用跟踪报告前提下可重复使用。企业信用等级分为3等9级,从高到低分别为AAA、AA、A、BBB、BB、B、CCC、CC、C。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原则上信用等级达到信用良好(即BBB)以上的企业可以参加投标。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含诚信评分)的总和。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