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三只猫头鹰 非法捕猎获刑罚

02.06.2015  21:51

  为了品尝野味,在村外的竹林里张网抓了几只山斑鸠和猫头鹰,没想到抓到的猫头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近日,经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汪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汪兴农闲时喜欢张网捕鱼,有时也抓鸟。2014年11月的一天,在和朋友捕鱼时,汪兴说起想抓几只野鸟尝个野味。于是,他买来工具,在村子旁边的竹林里拉起了一张长20米、宽6米的网,旁边还布下了一个铁夹。第二天,汪兴的网上捕到6只山斑鸠。汪兴和朋友们一起尝了鲜,大家都对山斑鸠的味道赞不绝口。

  过了几天,汪兴又布下网,捕到了3只猫头鹰和8只山斑鸠,旁边的铁夹上还有1只野兔。就在汪兴拎着猎物去跟朋友汇合聚餐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汪兴抓到的猫头鹰学名为长耳,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