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省广播电视总台,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报刊主管单位,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组织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新广出办函〔2014〕4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2015年1月下旬组织第二批全省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参考人员为全省各新闻单位中以下三类新闻采编人员:
1. 持有2009版新闻记者证且需要申领2014版新闻记者证但未参加过2014年2月份第一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的;
2. 在2014年2月份第一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中未合格的;
3. 未申领过2009版新闻记者证但已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播音员主持人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的。
以上参考人员还必须在2014年11月底前通过全国考试数据采集平台完成了数据填报。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新闻记者培训教材2013》的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新闻法规”、“新闻采编规范”、“防止虚假新闻”等6个专题课程和我国主要新闻出版法律法规。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现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试卷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编制,分多套试卷,试题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及判断题等。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1月28日下午13:30~15:00;
2.考试地点:全省设一个考点,位于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文苑路1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31日。
2.报名方式:以新闻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考试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各新闻机构指定专人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表格可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经新闻机构负责人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2月31日前报相关部门。地方(含省管县)各新闻机构报各省辖市文广新局,省属报刊出版单位、驻苏报刊记者站报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省属广电新闻单位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处。
3.审核汇总:各市文广新局、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处审核报名情况并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5年1月9日前报省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庆梅,电话:025-83372191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4.准考证制发。准考证由省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考试前下发到各新闻单位。
六、试卷阅评与成绩发放
考试试卷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阅评,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记者网”发布。
七、要求
1. 参考人员须自行携带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凭身份证、记者证或资格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2. 参考人员须提前到达考场,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3. 参考人员须严守考试纪律,不得违反考场规定。
附件:1.江苏省2014年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表
2.江苏省2014年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汇总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