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扶持小微企业用工“降费”不忘“增补”
20.11.2014 11:50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盐城市在服务小微企业用工“降费”同时,制定组合套餐,积极为小微企业“增补”、减轻负担。
在服务小微企业用工“降费”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回原户籍所在地,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岗前培训补贴。小微企业新录用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补贴150元/人、300元/人。
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全额补贴。
小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金融机构根据认定人数,发放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贷款,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高层次人才就业补贴。市区新特产业企业,每吸纳一名“985”、“211”工程院校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政府给予企业1000元就业补贴。
紧缺人才就业专项补助。符合年度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硕士以上研究生(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和“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与市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可申报政府储备人才,储备期间发放专项经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1500元。
稿件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201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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