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扬州法检联手 巡回审理为长江禁捕造势
23.10.2019 18:51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18日,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在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和村文化广场巡回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李某、徐某等5人,在明知长江夹江流域为禁捕区、禁止电捕鱼的情况下,仍在上述水域单独或结伙电捕鱼累计近百次,严重影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公安机关移送起诉3起案件后,江都检察院在向如皋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还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就被损害的长江生态环境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审理中,5名被告人与公益诉讼起诉人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和解协议,表示愿意承担渔业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长江渔业生态,共放流鳙鱼、草鱼等鱼苗3425公斤。
随后,如皋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和徐某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庭分别判处李某一年、徐某七个月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方圆 红伟 亚鹏)
编辑:顾名筛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23.10.2019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