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检察“互联网+宣传”叫好又叫座

31.12.2015  09:58

  最近,“扬州检察”的微信公众号有点火。

  12月8日,“扬州检察微电影评选”公众投票活动开始,几个小时内,2000多人投票。一周阅读量近万人,对于刚刚开办不到一年的政务微信号来说,这已相当可观。

  近几年,扬州市检察机关拓展思路,重视“互联网+”宣传,打造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四位一体的检察宣传平台。

  “微信公众号之所以这么火,与一直以来的精心策划、扎实运营、用心维护分不开。”扬州市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刘宁表示,目前“扬州检察”微信编发已有132期500余条,关注人数达3000余人,影响力日渐扩大。几期重大案件的发布,“一网两微一端”阅读量达到100000+。2015年5月,权威部门从传播力、服务力和互动力三个维度进行评估,“扬州检察”的微信微博跻身地市级检察系统前20强,位列第14位。

  最高检“检魂”、《检察日报》新闻评论部“微评天下”在国庆等节日期间,对全国20个检察公众号进行推介,扬州检察位列其中,受到检察系统同仁的关注。全市两级院的微信均已经入驻“今日头条”网,检察资讯点击阅读网量已经达到30万余次。

  检察宣传不仅要赢得眼球,更重要的是为群众服务。扬州检察“互联网+”宣传,通过“一网两微一端”定期发布重大案件信息、检察活动、普法宣传等内容,并且在网上受理与答复当事人的举报、控告、申诉,大大方便了群众,缩短了办理周期。

  2015年,扬州市检察机关官网、微博、微信,发布信息5000余条。该院的新浪微博粉丝超过了2000人,微博活跃程度很高,与粉丝经常进行互动交流。扬州检察官方微博曾收到过一封网友私信,私信中,该网友问检察机关有没有一名叫周某的检察官,并将一张周某的名片发了过来,名片上印着“扬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周某检察官”的字样。市检察院并没有周某这个人,宣传部门高度重视,认为可能是一条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后,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最终破获了一起冒充检察人员招摇撞骗的案件。情况反馈给这名网友后,当事人十分感谢,避免了人财被骗。

  扬州检察还通过“互联网+”宣传,致力打造综合为民服务平台。“扬州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开通3大项12小项功能链接,打开“扬检网群”,可以进入到扬州检察官网和微博;打开“服务平台”,可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警示教育活动、律师阅卷等预约,也可以举报、控告、申诉;打开“检务公开”,可以查看权威发布、查询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对群众的服务力大为提高。

  扬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晓尧介绍,“扬州检察的互联网+宣传,正是通过整合新媒体资源,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更好地体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

  □本报通讯员 段伯欢 徐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