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有望再恢复一批老地名 新地名融入扬州特色文化要素
地名是人类文明足迹的标识,承载着特定地域的沧桑历史和厚重文化,也记录着一座城市的成长历程。
昨天上午,市民政局召开《扬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以上简称“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各县(市、区)、各功能区民政部门、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地名专家、法律顾问、社区(市民)等代表齐坐一堂,针对《草案》,各抒己见,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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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名选择要求
融入扬州特色文化要素
《草案》共46条,从地名的命名、更名到违反规定的处罚,都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冯静表示,制定《草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适应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内外交往的需要。
在扬州,许多古街巷都承载着城市沧桑历史和厚重文化。比如旌忠巷、双忠祠、史可法路等,因颂扬扬州历史上的守卫城市的英烈而命名;三元巷、正谊巷、太傅街、青莲巷等,是为了纪念出生于扬州或曾在扬州游历的历代著名文人而命名;南柳巷、讲经墩、螃蟹巷、黑婆婆巷等,均缘于和该巷有关的劝人向善的民间传说。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一批新的道路、小区、桥梁、大型建筑等需要命名,冯静表示,新地名的采词应反映当地自然、人文和地理特点,展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含义健康向上,符合社会道德风尚的词语。
冯静表示,扬州近年积极推进地名文化建设,用历史、文化、名人等要素命名地名,如夫差桥、刘濞桥、杨柳青路、鉴真路、阮元路、枫林路、伊娄广场等。她表示,新地名中将融入古代文化、名人故事,专家们正在收集整理能反映扬州特色的词汇、人物作为地名命名的资料,适时适地命名新地名。
2“扬州”不能随便用
取名还要避开这些词语
《草案》中规定,今后所命名的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应与其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禁止使用异体字、自造字、标点符号、阿拉伯数字及外国文字,不得使用含有封建迷信、崇洋媚外、格调低俗、离奇怪诞及易产生歧义、误解的词语。
命名时不得使用具有是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有特定政治含义标志性建筑物名称和特定政治内涵的词语,如“天安门”“中南海”等;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江苏”“扬州”等词语。除中共扬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其直属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建筑物外,不得使用“扬州”词语。
地名命名时不得使用民族、宗教所用的专用词汇;不得使用帝王称谓、年号、官职品位词语;不得使用“世界”“环球”“宇宙”“亚洲”“欧洲”等各大洲名称;不得使用国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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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恢复部分历史命名
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制度
根据《草案》内容,经市政府批准公布的扬州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的地名,均属于重大地名。扬州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仍在使用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拆除或者迁移扬州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地名所指称的地理实体的,有关部门应当事先会同地名主管部门制定地名保护方案。
2009年,我市曾将地名工程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首批恢复8个历史街巷名,“复活”城市记忆。如个园附近有一条巷子叫“五福巷”,因为靠近个园,个园的房子共有五进,门牌上分别标有“福、禄、寿、喜、财”,这五个字都是好的寓意,因此该巷得名为五福巷。然而在文革时期,被认为与封建迷信有关,改名为“五谷巷”。经过专家讨论通过,巷子更名为老地名“五福巷”。
另外恢复的七条街巷分别是“康山北街”恢复为“曾公祠巷”,“新华东巷”恢复为“福寿庭”,“崇俭巷”恢复为“多宝巷”,“新风巷”恢复为“马神庙巷”,“新民巷”恢复为“真君寺巷”,“保安巷”恢复为“报恩寺巷”,“马家巷”恢复为“马监巷”。
2014年,瓜洲古镇的盐仓巷和石秀才巷恢复老地名。盐仓巷是古代因漕运堆放盐而得名,文革时被改名为“生产巷”。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我市还将在征求专家、市民的意见基础上,恢复一些老地名,同时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制度,传承文脉、存史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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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当代人名作地名
将根据《条例》予以处罚
根据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地名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名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名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一)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名、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外文音译词以及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作地名的;
(二)擅自对地名命名、更名的;
(三)未按国家规范书写、拼写、标注标准地名的;
(四)房地产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的地名与申请人提供的标准地名批准文件上的地名不一致的;
(五)市内地方铁路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站名未使用当地标准地名,或者与当地标准地名并用其他名称时其他名称置于当地标准地名之前的;
(六)涂改、玷污、遮挡、损毁、擅自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的;
(七)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设置地名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