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首次将“档案管理”纳入目标绩效考评内容

11.08.2017  17:11

   近日,扬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度考核(评)办法的通知》(扬发[2017] 28号),首次将“档案管理”纳入“2017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绩效管理和综合考评”内容。

  据悉,这项措施是该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必将进一步推进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档案工作管理力度,提升档案工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