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院高效完成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并举办使用培训

11.11.2015  17:10

  2015年9月,省院案管处发文要求,各市院在2个月内完成电子卷宗系统部署,扬州市院技术处接到通知后特事特办,全力协调各方面关系,由副处长亲自负责做好所有基础设备的配置后,在11月5日与省院技术人员一起完成了电子卷宗系统最后的安装与调试,并同步对使用设备的业务部门进行了培训,成为全省第二家完成安装和调试的市院,保证了本院在全省范围内领先使用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