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粮食局积极实施“双公示”

26.03.2016  00:13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简称“双公示”)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粮食流通“双公示”工作,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扬州市粮食局及时制订周密的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积极实施“双公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扬州市粮食局成立了“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处室,承担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定人定责,并建立分级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职。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 及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加快推进扬州粮网等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准确、高效、便捷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示公开。 三是强化评估考核。 扬州市粮食局成立“双公示”工作检查考核组,将定期对县(市、区)的“双公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并将其纳入年度粮食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