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粮食局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01.06.2015  20:24

 

 

      今年5月26日是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11周年纪念日。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推进依法管粮,扬州市粮食局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一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5月下旬开始,市局机关、军粮供应站、购销公司各收储点、粮油批发市场、市区中心粮站等处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戗牌、利用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条例》等国家粮食流通法律法规。

      二是扬州日报专版宣传。5月25日,扬州日报专版介绍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转变职能,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情况及成效。

      三是群发短信宣传。5月24日至26日,扬州市粮食局联合扬州市电信,通过群发短信形式,向十万余名消费者宣传《条例》、爱粮节粮、科学膳食、家庭储粮节粮等小常识。

      四是设定宣传台宣传。5月26日扬州市粮食局暨市粮油供应公司在粮油中心批发市场设定宣传台,向市场经营者散发宣传资料,要求粮食经营者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