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率先出台“三性”联审意见
随着公众监督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多层次多方位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的逐步完善,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其无论在合法性、科学性或是可行性任何一方面存在缺陷,均可能导致政府工作被动。基于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市监察局、市维稳办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联合审查机制的意见》。
实施“三性”联审,既有利于整合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机制的互补优势,也有利于加强三方审查主体
的沟通协作,将以往各有侧重的工作模式转变为有机联动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预防可能存在的法律隐患、廉政隐患和公共安全隐患,最大效果地发挥“三性”审查制度功能。《意见》呈现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明确 “三性”联审启动程序。“三性”联审责任主体任何一方认为确有必要启动除自身正常职责之外的其他审查工作的,均可书面向相应责任主体提起,共同启动联审程序。被请求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提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是明确 “三性”联合会审机制。针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到其他责任主体审查评估工作、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联审部门应当集中相关责任主体的人员进行会审研究,解决问题,出具《联审意见》,明确提出结论以及理由、依据和相关的意见建议,对与起草单位、承办单位不一致的意见,应当在《联审意见》中予以说明。联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将《联审意见》共同向市政府报告。
三是明确 “三性”联审沟通保障机制。《意见》着力构建“三性”联审沟通保障机制:三方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各自建立专家库,三方专家资源可以共享;实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引入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听证、发函书面征求、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点评或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