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11月上旬,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采取“五大措施”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上半年,扬州市江都区审计局对区医疗卫生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审计结果指出该区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资金管理、卫生系统结算中心管理、新农合基金管理、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日前,区卫生局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五大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一是强化了公共卫生项目及资金管理。区卫生局出台规定明确卫生局预防保健科为全区重大公共卫生牵头组织及绩效考核部门,改变了重大公共卫生管理分散现象。加大对村卫生室的督查力度,对村卫生室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随访记录不完善现象及时整改。收回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滞留资金181万元、虚报冒领免费婚检及特困妇女病检查资金87万元。
二是完善了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管理。区卫生局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功能,使操作安全、界面设计、数据导入导出、绩效考核等功能达到设计目标。同时正在积极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已完成前期调研,逐步将妇幼保健系统、儿童计划免疫系统、血防查病管理系统和二级医疗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消灭信息孤岛现象。
三是落实了大病补充和意外伤害投保管理。区卫生局及时终止了与原未经公开招标采购保险公司的合作,重新向扬州市卫生局2014年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确定的中标单位投保大病补充和意外伤害保险,规范了投保程序,加强了新农合基金管理,有力推进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丰富医疗保障层次。
四是规范了卫生系统结算中心管理。区卫生局按照岗位分工要求配足专职会计人员,并出台了《卫生系统结算中心管理制度》、《卫生系统结算中心工作流程》和《卫生系统结算中心工作职责》等管理制度,规范实行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和集中支付、工资统发等各项业务。
五是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效果。区卫生局根据审计意见重新修订了《扬州市江都区基层医疗机构2014年考核实施方案》。强化组织管理体系,成立绩效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对综合管理、服务质量与服务数量等全方位进行考核;规范开展考核工作,实行分类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合理拉开差距,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的激励作用。(孙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