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正式启动政社分离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12月9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行部署。
实施意见要求,脱钩工作于今年12月启动,至明年6月底完成。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性社会团体(包括生产、流通及其它服务行业的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与行政机关财务合账、现职、离退休党政干部(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等情况的,都要按照该实施意见完成脱钩。
实施意见明确,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分设,行业协会、商会需设独立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人员分离,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财务分开,行业协会不得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职能分开,行业协会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要通过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行政会分开,从根本上改变涉企行业协会行政化倾向,改变政会不分、管办一体现象,使涉企行业协会真正成为自愿成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法人主体。激发涉企行业协会的自身活力,强化行业自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同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适宜涉企行业协会承担的事项,转移、授权或委托给涉企行业协会承担。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意见还对脱钩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部署,对各部门职责进行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脱钩工作按照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脱钩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