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平台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扬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架构、理清权责、搭建制度,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运行机制正不断构建完善。
一是管理模式体现灵活性。我市政府法律顾问涵盖了不同层面的多方力量,因此在管理模式上,市法制办探索集散结合的方式予以区别对待。对于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库成员、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员,采取分散管理、因事而联的方式,平时通过例会、专门会议、微信群等与专家对接沟通,把好专家们本职工作与顾问工作的度;对于法律顾问助理,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由签约知名律所派员,采取集中常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办公室的方式,有效解决市法制办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立法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
二是运行方式体现多元性。作为政府法定的法律顾问,市法制办统筹负责市政府层面的涉法事务处理,发挥核心轴职能;市政府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库成员、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员、法律顾问助理三面共同参与,三方力量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以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规划等多领域。一轴三面的运行方式充分保障了合法性审查和涉法事务处理的宽维度和专业度。
三是办理流程体现差异性。对于法律顾问对交办事项的办理流程,市法制办从两个角度作了细分:一是依待办事项轻重缓急,普通涉法事务,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形成书面报告供市领导决策参考;疑难复杂涉法事务,事先将相关材料送交法律顾问,并根据实际需要,以召开咨询会、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咨询、论证,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二是依待办事项性质,对交办的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不同事项分别明确了办理流程,确保待办事项保质保量、高效有序的完成。